一、双免收银操作流程
免密免签(双兔)消费是指持卡人在特约商户消费并使用银行卡支付时,不必使用密码和签名来确认身份,读卡后直接完成交易的消费。其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检查POS机是否处于初始界面(终端上:显示“中国银联”或收单行字样、“请插IC卡或刷卡或挥卡”,下同) ,非初始界面可按[取消]键恢复。
(2)根据屏幕提示输入消费金额(注意:以“分”为最小单位)后按[确认]键确认。
(3)根据碍条卡或芯片卡进行刷卡、挥卡或插卡操作。如为磁条芯片复合卡,必须优先选择挥卡操作(看到芯片就挥卡):如果挥卡交易失败,或者对于个别比较老旧、不支持闪付的芯片卡,收银员可尝试插卡完成交易,并提示持卡人尽快去银行网点换卡。
(一)消费操作流程--以挥卡为例
收银员选择“1.消费”并输入金额后即可请持卡人挥卡或挥手机,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图1 双免消费操作流程
(二)消费操作的其他注意事项
(1)新版POS程序支持多种形式的IC卡,包括银联金融IC卡、云闪付手机及其他异形IC卡。
(2)一些连锁商户和大型商户的收银机系统与金融POS机已打通,消费金额可以从收银机自动推送到POS终端上,收银员或持卡人直接挥卡即可,这种情况也可视为闪付流程已完成优化。
(3)对于个别比较老旧、不支持闪付的芯片卡,收银员可尝试插卡完成交易。
若终端已升级至优先挥卡程序,收银员可通过“8.其他”→“2.插卡交易”→“1.插卡消费”的流程完成交易。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图2 双免消费旧芯片卡操作流程
已开通双免功能的POS机,1000元以下的交易在挥卡后不需要输入密码,也不需要客户在pOS单上签名。未开通双免功能的POS机需要客户输入密码并签名。
二、风险处置流程
(一)风险处置操作
1、小额免密免签业务风险补偿的适用情形
情形一:持卡人丢失标准IC卡或移动设备卡后,挂失前72小时内否认参与的小额免密免签交易(含ODA业务)。
情形二:持卡人未丢失标准IC卡或移动设备卡,否认参与的小额免密免签交易,且为ETC银行联名卡(ETC银行联名卡指ETC与银行卡功能合二为一的银联卡,下同)。
情形三:持卡人未丢失标准IC卡或移动设备卡,否认参与的小额免密免签
交易:同时,否认交易涉及卡片不为ETC银行联名卡且发卡机构在收到持卡人否认交易投诉后,即时对该卡进行了冻结、止付或关闭小额免密免签业务功能的操作。
2、申请补偿的交易应同时满足的限制条件
(1)交易为以芯片完成的闪付联机交易;
(2)交易中包含“免验密码标识”;
(3) 单笔交易金额不超过1 000元(含1 000元),该限额可按照业务规则进行动态调整,与业务规则规定的单笔交易限额保持-致。对预授权类交易,该交易限额只针对预授权交易,预授权完成交易仍可在预授权交易金额的115%范围内承兑;
(4)每年单一持卡人累计补偿金额上限为30 000元;
(5)收单机构未按业务规则拓展商户及处理交易的,或确认商户有分单、合谋欺诈等行为造成损失的交易,发卡机构可通过差错争议进行处理,不适用于补偿;
(6)发卡机构对已获得银联补偿的交易不得再提起退单和争议处理。
(二)处理要求
风险补偿,均由开通银联风险损失处置平台权限的发卡机构系统用户提交补偿申请并填写相应申请材料,具体材料要求及处理要求如下:
1、申请材料:
发卡机构向银联提交的风险补偿申请材料包括:
1.小额免密免签业务
(1)银联
卡小额免密免签交易否认纠纷情况调查表(发卡机构运营人员通过银联系统填写) ;
(2)其他银联认为需要的证明材料。
2.脱机电子现金业务
(1)银联卡电子现金失卡情况调查表;
(2)其他银联认为需要的证明材料。
2、处理机制及时效要求
1.小额免密免签业务
(1)发卡机构接收持卡人否认交易投诉,对交易信息及否认纠纷情况予以调查并收集持卡人交易否认声明:发卡机构应至少支持一种非面对面持卡人调查以及否认声明的填写方式,并对符合本方案的情形,于接收到持卡人否认交易声明的5个工作日内向银联提交补偿申请。
(2)发卡机构提交补偿申请时通过银联系统填写银联卡小额免密免签交易否认纠纷情况调查表,银联系统自动完成审核并实时反馈发卡机构审核结果。
(3)对于因填写有误,银联系统审核未通过的情形,发卡机构应修改后再次提交补偿申请;对于审核通过的情形,银联于2个工作日内直接向发卡机构提供的持卡人入账银行卡划拨补偿资金,并向持卡人发送手机短信提醒。
2.脱机电子现金业务
(1)发卡机构接收持卡人否认交易投诉,对交易信息及否认纠纷情况予以调查并收集持卡人交易否认声明;对于符合本方案的情形向银联提交补偿申请。
(2)发卡机构通过银联机构服务邮箱手工提交补偿申请及材料。
(3)对于因填写有误,银联审核未通过的情形,发卡机构应修改后再次提交补偿申请;对于审核通过的情形,银联向发卡机构划拨补偿资金。
风险补偿具体操作详见《银联卡小额免密免签业务风险补偿机制操作指引》。
3、其他要求
发卡机构应定期或在申请小额免密免签间联本代本交易补偿时,向银联报送间联本代本小额免密免签业务情况,包括交易笔数、交易金额。
(三)补偿资金追偿机制
(1)银联有权就补偿资金向发卡机构或持卡人进行追偿,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①获得补偿的交易已成功退单;②有证据表明持卡人恶意否认交易;③获得补偿的交易不符合风险补偿方案的前提条件或适用范围;④发卡机构未收集持卡人交易否认声明或者持卡人交易否认声明与发卡机构向银联提交的补偿申请存在不--致的情况;⑤发卡机构已通过公安司法等途径追回涉嫌欺诈的损失。
(2)银联有权就补偿资金向收单机构进行追偿,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①收单机构未按业务规则拓展商户及处理交易的;②确认商户有分单、合谋欺诈等行为的:③确认商户有违规布放终端机具或终端机具移机使用的;④确认商户达到II级风险商户标准,且对于退单责任期内的交易,银联已先行补偿持卡人的;⑤收单机构或商户存在其他违反银联业务规则或风险规则情形的。
(3)追偿方式。银联依据上述追偿情形,通过电话沟通邮件或公函等方式,向持卡人、发卡机构或收单机构发起追偿,提请持卡人或机构在收到追偿通知后一个月之内退回补偿资金。持卡人或机构逾期不退回的,银联将直接向持卡人或机构划扣资金;对于向持卡人划扣资金的情形,发卡机构应配合银联对持:卡人进行追偿。
(四)例外条款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可由发卡机构与银联协商解决:
(1)超出单一持卡人累计补偿次数或金额限制;
(2)持卡人挂失时间距交易时间超过72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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